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债权转让终止协议?

用户:166****2554 望奎县 2024-05-04 04:05 债权债务 浏览量:829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关注的焦点可能在于:

1:定义与构成

债权转让终止协议是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通常包括债权人身份、债权标的、转让金额、转让日期、通知债务人的方式等内容。《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终止协议只要符合法定形式(书面、意思表示真实、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除外。

3:签订与注意事项

签订时需确保双方主体资格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民法典》第15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4:解除与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若一方违约,可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根本违约等情形解除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5: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需将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生效。《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总结:

:债权转让终止协议是一种重要的法律行为,签订时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各方权益。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应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有据可循。

债权转让终止协议?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