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工资债权判决转让涉及的主要问题可能包括转让合法性、受让人资格、原债权人权利义务转移、转让通知义务以及转让效力对债务人的影响。
1. 转让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劳动者对于已生效的工资债权判决有权进行转让。
2. 受让人资格:受让人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法律规定不得受让的情形。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指出:“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这意味着受让人应符合合法接收并执行该债权的权利和义务。
3. 原债权人权利义务转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关于债权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给受让人。”在工资债权判决转让后,与该债权相关的所有权益和责任都转移至受让人。
4. 转让通知义务: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未经债务人同意但已通知债务人的,不影响转让的效力。”因此,原债权人应及时并将转让事实有效通知债务人。
5. 对债务人的影响:《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即债务人在得知债权判决转让后,其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同样可向新的受让人行使。
综上所述,工资债权判决的转让遵循《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转让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且在合法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将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债务人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也可相应地针对新的受让人行使。
总结:综上所述,工资债权判决的转让遵循《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转让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且在合法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将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债务人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也可相应地针对新的受让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