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票据权利主体的情况下,将票据权利转移给新的受让人的一种行为。而背书转让则是指持票人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交付给被背书人,使其取得票据权利的行为。 2、关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票据债权转让和背书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票据债权转让是指通过买卖或赠与等方式,将票据权利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而背书转让则是在票据到期前,将票据权利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从而使票据持有人成为新票据的债权人。 3、从法律角度来看,票据债权转让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转让方须为票据债务人,且转让价款应为等额金额;而背书转让则无需满足这些条件,只要票据持有者愿意将其权利转让即可。 4、最新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票据债权转让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即票据权利是可以转让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综上所述,票据债权转让和背书转让都是票据权利的变动方式,但它们之间存在本质的区别。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债权转让还是背书转让,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