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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居原债权无效?

用户:189****5135 丰润区 2024-05-03 16:46 债权债务 浏览量:37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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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债权转让的有效性是否受原债权效力影响?

1. 债权转让的一般规则:根据《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2. 原债权无效对转让的影响:如果原债权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基于无效原债权的转让也将被视为无效。

3. 受让人不知情的情况:若受让人在接收债权时不知晓原债权无效,根据《民法典》第551条,其有权请求撤销转让行为。但在撤销前,受让人已善意取得债权的,转让仍然有效。

4. 转让人的告知义务:转让人负有告知受让人原债权真实状况的义务,如未尽此义务导致受让损失,转让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5. 合同相对性原则:即使原债权无效,不影响转让合同本身的效力,除非转让合同明确依赖于原债权的有效性。转让合同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如欺诈、胁迫而无效。

总结:

:原债权无效并不绝对导致债权转让无效,主要取决于转让时受让人是否知情以及转让合同的独立性。实践中,保护善意受让人的权益是重要考量因素。同时,转让人需确保披露原债权的真实情况,避免引发后续纠纷。

债权转让居原债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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