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转让债权 错误?

用户:190****4562 纳溪区 2024-05-03 22:17 债权债务 浏览量:1648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焦点: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及注意事项。

1:合法性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意味着,只要不违反上述规定,债权转让是合法的。

2: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指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的方式和时间并无具体规定,但必须确保债务人知晓。

3:债权完整性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这意味着,受让人将获得完整的债权权益。

4:债务人的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指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抵销权等权利不受影响。

5:合同条款

如果原债权合同中有关于债权转让的特别约定,应遵循这些条款。例如,可能规定了转让需经过债务人同意,或者设定了转让费用等。

总结:

:债权转让在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关键在于债权的可转让性、通知债务人、保持债权完整性以及尊重债务人的抗辩权。在操作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步骤都符合法律规定,以避免引发纠纷。

转让债权 错误?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