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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双方?

用户:166****9393 孝南区 2024-05-03 22:04 债权债务 浏览量: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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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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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关注的焦点可能包括:债权转让的有效性、转让通知义务、转让范围、债务人权益保护以及转让后的责任归属。

1. 债权转让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意味着债权转让需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能违背原合同条款。

2. 转让通知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指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强调了债权人在转让后必须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3. 转让范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明确,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这意味着受让人在获得债权的同时,也获得了相应的从权利。

4. 债务人权益保护:《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提到,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这保障了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后仍有权对抗受让人。

5. 转让后的责任归属:《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指出,债务人对让与人或者受让人的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明确了债务人对受让人的违约责任。

总结:

:债权转让需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确保其合法性,债权人有通知义务,受让人获得债权及相关权利,同时债务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对受让人的履行责任由债务人承担。这些规定旨在平衡各方权益,维护交易安全。

债权转让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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