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债权转让义务?

用户:187****5182 永定区 2024-05-03 07:02 债权债务 浏览量:3770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聚焦:债权转让过程中,债权人、受让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法律规定。

1. 债权人的转让通知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进行转让时需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 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

受让人在接受转让后,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包括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主张利息、违约金等。同时,受让人也承担相应的风险,如债务人抗辩或抵销权的存在可能影响其权益。

3. 债务人的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这意味着债务人有权以其对原始债权人的任何合法理由对抗新的债权人。

4. 债权转让后的债务履行: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除非债务人能证明受让人知道且同意转让时债务存在瑕疵,否则债务人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债务。

5. 转让协议的效力:

债权转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双方应就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达成一致。《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在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总结:

:债权转让过程中,债权人负有通知义务,受让人获得原债权并承受相应风险,债务人可对受让人行使抗辩权,必须向受让人履行债务,而转让协议需遵循书面原则并明确各项条款。各方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债权转让义务?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服务地区: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