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法性**: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若投保人是孙子的监护人,他们有权为孙子指定保险受益人。但是,如果孙子未成年,需要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同意。
1:权益转移《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受益人的权利自保险事故发生时起转移给受益人。这意味着孙子作为受益人,只有在保险事件发生时才能实际享有保险金。
2:变更权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这意味着如果决定改变孙子的受益人身份,需遵循此程序。
3:优先权《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如果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且未指定其他受益人,保险金将支付给其继承人。所以,如果孙子在保险期间去世,需要考虑重新指定受益人。
4:税务影响虽然中国目前对人寿保险的赔付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但受益人为孙子可能涉及遗产税问题。具体要看未来遗产税法的规定。
总结::从法律角度看,可以指定孙子为保险受益人,但需确保符合法定程序,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及可能的税务影响。同时,受益人的变更和权益转移也需要遵循《保险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