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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停止转让?

用户:160****8409 旺苍县 2024-05-03 21:22 债权债务 浏览量:197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焦点:用户可能关注的是在何种情况下,债权不得转让,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1:债权人意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有权自主决定转让债权,除非存在特定限制。

2:债权性质

若债权与特定债权人身份紧密关联,如基于个人信任关系产生的债权,或与债权人的人身权有关,如抚恤金、赔偿金等,这类债权通常不得转让。

3:合同约定

如果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债权人必须遵守这一约定,否则转让行为可能无效。

4:法律规定

某些法定情形下,如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福利等的债权,法律可能会规定不得转让。例如,《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5:债务人权益保护

转让债权时,应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果转让可能导致债务人履行困难或增加履行成本,债务人有权提出异议。

总结:

:债权转让需尊重债权人的意愿,但需考虑债权性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同时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未通知债务人或违反上述条件的转让,可能不具法律效力。

债权停止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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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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