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受益人争夺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保险合同订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合同是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设立,经批准后依法成立。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合同的内容、费率、保障范围、免除或者减轻保险责任等事项进行公示。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保险合同。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变更后及时通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二、保险金给付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期间,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应当及时足额。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三、保险金的使用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保险法规定使用保险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金用于合同约定的目的。保险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险金应当按照诉讼标的物的价值确定。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协商处理保险金的使用问题。
四、保险金的损失或者减少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金造成损失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协商处理保险金的损失或者减少问题。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赔偿保险金损失或者减少。
五、保险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条,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保险单交付保险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一条,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保险单退还给投保人。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二条,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三条,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投保人。投保人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四条,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退还保险费。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支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保险金受益人争夺可以从保险合同订立、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的使用、保险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等方面进行分析和处理。在处理保险金受益人争夺问题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金受益人争夺可以从保险合同订立、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的使用、保险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等方面进行分析和处理。在处理保险金受益人争夺问题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