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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委托与债权转让?

用户:186****1370 庆阳市 2024-05-03 07:14 债权债务 浏览量:1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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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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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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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关注焦点:债权委托和债权转让的区别,适用场景,法律效力及法律责任。

1. 定义区别:

- 债权委托:债权人将行使债权的权利委托给他人,自己仍保留债权人的地位,受托人代为行使权利。《民法典》第925条:“债务人可以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债权转让: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原债权人退出债权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民法典》第547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2. 法律关系变化:

- 委托:债权人与受托人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对债务人不产生直接影响。

- 转让: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间形成债权转让协议,需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新债权人的履行具有法律约束力。

3. 权利义务转移:

- 委托:债权人保留所有权,受托人仅享有代理权。

- 转让:债权人将债权完全转移,新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原债权人不再享有此权利。

4. 合同变更:

- 委托:不影响原有合同关系,只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 转让:需要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签订转让协议,并须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可能需要重新协商履行方式。

5. 法律责任:

- 委托:受托人不当行为,由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

- 转让:新债权人承担债权瑕疵担保责任,若原债权存在瑕疵,新债权人可能需向原债权人追偿。

总结:

:债权委托与债权转让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改变债权主体。前者债权人保留权利,后者则发生权利转移。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手段,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债权委托与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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