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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指定身故保险受益人?

用户:181****5706 石峰区 2024-04-26 05:13 保险理赔 浏览量:3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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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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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身故保险受益人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通常由被保险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决定。以下是五个方面的详细分析:

1:被保险人的权利

根据《保险法》(2009年修订版,第36条)规定,被保险人有权自主选择身故保险的受益人。这是被保险人对其个人财产管理权的一种体现。

2:书面形式

为了确保权益明确,通常要求通过书面形式,如保险单或者其他书面文件,明确指出受益人及其份额(《保险法》第38条)。

3:变更权

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有权利变更受益人,但须通知保险公司并获得确认(《保险法》第39条)。若未通知,原指定仍然有效。

4:法定继承人

若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保险金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保险法》第41条)。

5:代理指定

在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被保险人授权的近亲属代为指定(《民法典》第1159条)。

总结:

:身故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是被保险人的权利,需以书面形式明确,且有权在保险期间内进行变更。若无明确指定,法定继承人将享有保险金。在特定情况下,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代理指定。以上皆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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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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