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1:债权保护原则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务人可以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是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该转移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这表明债权人同意是追偿权能否行使的关键。
2:通知义务债务转让后,债务人有义务将转让事实通知债权人,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指出,债权人收到通知后,债务转让行为对债权人生效。未通知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主张。
3:债务转让效力债务转让有效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得再向原债务人追偿。但若债务转让存在欺诈、胁迫等无效情形,债权人仍可向原债务人追偿。《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4:法律责任转移债务转让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免除责任,除非原债务人在债务转让协议中明确表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558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5:救济手段如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或债务转让存在瑕疵,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或者请求法院确认债务转让无效。《合同法》第547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总结:债务转让需经债权人同意,并通知债权人,否则可能影响其追偿权利。债务人转移债务后,债权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债务转移,若不同意或有其他法定理由,可寻求法律救济,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