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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由谁来开发票?

用户:185****3936 花山区 2024-05-03 21:54 债权债务 浏览量:3650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焦点: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发票开具的责任归属问题。

1:法律主体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发票的开具应由具有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即原始债务人(债权方)通常负责开具发票,因为其是交易的实际受益者和税负承担者。

2:转让协议

- 通过债权转让协议,原债务人可能将开具发票的权利转移给受让人,但这种行为需要明确约定,并在协议中注明,否则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3:税务处理

- 如果债权转让不涉及税收权益的转移,那么原债务人仍需继续承担相应的税收义务,开具发票。

4:法律风险

- 如未按法定程序和协议处理,可能会导致税务罚款甚至诉讼,对转让双方都有潜在风险。

5:专业咨询

-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律师,确保所有环节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税务问题引发的争议。

总结:

:在债权转让中,发票开具的责任主要归原债务人,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协议约定、税务权益转移等,可能会有别于常规。关键在于,各方应明确相关责任,确保税务处理合规。

债权转让由谁来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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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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