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低价转让债权后借新还旧?

用户:142****7227 桦南县 2024-05-03 18:05 债权债务 浏览量:2536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聚焦:低价转让债权后,通过借新还旧的操作是否合法,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风险。

1. 债权转让合法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除外。低价转让只要不违反上述规定,且转让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即为合法。

2. 价格合理性:债权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债权,可能引发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质疑,这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中被视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3. 借新还旧操作:如果债务人通过借款来偿还对原债权人的债务,这是债务重组的一种形式,本身并不违法。但需确保新的贷款符合银行业务规范和反洗钱法规要求,否则可能存在违规风险。

4. 担保权益:若原债权有担保,如抵押或保证,债务转让后,担保权益可能需要重新设定,遵循《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

5. 税务影响:根据税法,债权转让可能产生资本利得税,而借新还旧可能涉及到利息费用的税务处理,须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总结:

:低价转让债权并借新还旧是可行的,但要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恶意串通和损害他人利益,同时遵守金融业务规定和税收法规,以降低法律风险。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

低价转让债权后借新还旧?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服务地区: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