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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期限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用户:138****4732 高昌区 2024-05-03 06:53 债权债务 浏览量: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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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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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附期限债权转让协议在法律上的有效性,以及期限到达后对各方权益的影响。

1. 合同成立与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债权转让协议只要由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

2. 期限设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应当经对方同意的除外。因此,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可设定未来某一时间点作为转让条件,这被视为一种附期限的行为。

3. 权利义务转移:一旦期限届至,除非有特别约定,债权转让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将自动转移到新的债权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这表明,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的例外情况,期限届满时,原债权人应配合完成转让手续。

4. 债务人通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这意味着,即使债权附有限期,债务人仍需在期限到来后收到转让通知,才能明确其对新债权人的责任。

5. 法律风险防范:对于期限设定,须注意确保期限的合理性和明确性,防止产生歧义。同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在期限到期前就转让事宜进行充分沟通,确保顺利交接。

总结:

:附期限的债权转让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是有效的。期限届至后,若无特殊情况,原债权人的权益将转移给新的债权人,债务人需向新债权人履行义务。各方应妥善处理期限设定、通知义务等问题,以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

附期限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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