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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债权转让诉讼案例?

用户:174****6958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2024-05-03 06:17 债权债务 浏览量:3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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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假债权转让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可能包括:债权的真实性、转让程序的合法性、通知义务的履行、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及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

1. 债权真实性:法院会审查原始债权是否存在,是否已到期或已消灭。依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让与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 转让程序:确认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双方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3. 通知义务:债权人是否向债务人有效传达了转让信息。依据《民法典》第547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 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应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548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 欺诈行为:若发现债权转让存在虚假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法院可能会认定转让无效。依据《民法典》第149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总结:

:在处理假债权转让诉讼时,核心是确定债权的真实性和转让的有效性。通过深入分析转让协议、通知过程、债务人的反应以及是否存在欺诈等因素,法院将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同时,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

假债权转让诉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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