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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债权债务转让案例?

用户:141****3204 茂南区 2024-05-03 06:23 债权债务 浏览量:2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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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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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在离婚协议中,如何合法有效地处理夫妻双方的债权债务,并进行转让?

1:债权转让

根据《民法典》第547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将共同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一方。

2:债务转移

《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可约定由一方承担共同债务,但需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

3:告知义务

债务转移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未通知的,该转让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552条)。

4:抗辩权保留

债权人接到债务转移通知后,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对债权人均享有抗辩权(《民法典》第553条)。例如,原债务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5:担保权益处理

若债权设有担保,如抵押或保证,债务转移可能影响担保权益。当事人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担保如何处理,且可能需要担保人的同意(《民法典》第556条)。

总结:

:在离婚协议中处理债权债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转让或转移的合法性。同时,要充分考虑对方权益,尤其是涉及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如需取得债权人或担保人的同意。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制定离婚协议,以保障双方权益并避免后续纠纷。

离婚协议债权债务转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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