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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涉嫌规避执行?

用户:153****1256 晋城市 2024-05-03 21:47 债权债务 浏览量: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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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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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可能是:一份债权转让协议是否可能导致逃避法院执行,以及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1:协议合法性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因此,债权转让本身是合法的,但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2:规避执行的判定

《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果债权转让被认定为故意逃避执行,法院有权撤销该转让行为。判断标准通常包括转让的时间点、价格合理性、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关系等因素。

3:善意第三方

《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但如果受让人是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其权益应受保护,除非能证明其明知或应知转让是为规避执行。

4:虚假转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91条规定,如果债权转让明显不合理,如低价转让,可能被视为虚假交易,法院可认定为无效。

5:法律效果

如果债权转让协议被法院确认为规避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3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该转让,恢复原债权人的执行权。

总结:

:债权转让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市场公平原则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若存在规避执行的意图,法院有权撤销。受让人需证明其交易的善意和合理性,否则可能面临协议无效的风险。

债权转让协议涉嫌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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