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存货转让融资的性质是否构成债权,以及其在法律框架下的具体权责归属和操作规范。
1. 融资性质:存货转让融资本质上是一种动产抵押贷款。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六)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因此,企业将其存货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借款,形成的是抵押债权关系。
2. 权益保障:债权人(金融机构)对抵押的存货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 操作规范:存货转让融资需遵循真实交易原则,防止虚构交易进行非法融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关于贷款诈骗罪的规定,虚构事实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将受到刑事处罚。
4. 风险防范:金融机构应做好尽职调查,确保存货的真实性和价值。同时,《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5. 法律责任:若存货所有人违反合同,未能按期还款,债权人可依法处置存货,或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若涉及欺诈行为,可能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结::存货转让融资是通过抵押存货获取资金的一种债权融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但须确保交易真实,遵守相关金融法规,以保护各方权益,并有效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