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执行程序中的债权转让?

用户:150****9231 乐安县 2024-05-03 18:14 债权债务 浏览量:4229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用户关注的核心在于,在执行程序中,如何进行债权转让以及其合法性和影响。以下是从五个方面的深入分析:

1:合法性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依法转让给他人,并通知债务人。此行为受《民法典》第545条支持,其中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执行程序中的债权转让效力

一旦债权转让生效,新的债权人有权在原执行程序中继续主张权利,但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申请和程序变更。

3:通知义务

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后,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546条)。在执行程序中,也应告知法院并办理相应手续。

4:债务人的抗辩权与抵销权

根据《民法典》第551条,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已存在的抵销权,不受债权转让的影响。

5:债权转让对其他担保权益的影响

若债权设有担保,原债权人转让债权时,除非另有约定,担保权益随之转移至新债权人(《民法典》第547条)。

总结:

综上所述,在执行程序中进行债权转让需遵循《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并在执行程序中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和通知义务,以便新债权人能够顺利行使权利。同时,还需注意债务人的抗辩权与抵销权以及对其他担保权益的影响。

执行程序中的债权转让?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