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债权债务 > 问答详情

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用户:178****7981 鱼峰区 2024-05-03 00:09 债权债务 浏览量:787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的焦点可能包括:1) 资产转让的有效性;2) 债权转移的通知义务;3) 债务人的权益保障;4) 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间的权利义务划分;5) 若存在瑕疵债权时的责任承担。

1) 根据《民法典》第547条:“债权或者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可以依法转让。”这意味着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债权资产转让。

2) 《民法典》第551条规定:“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原债权人有义务将转让事宜及时告知债务人。

3) 同样,《民法典》第55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保障了债务人在债权资产转让后的合法权益。

4) 在协议中,应明确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间关于债权转让后管理、催收、收益分配等相关权利义务关系。

5) 对于瑕疵债权,《民法典》第556条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费用,由让与人负担;因债务人原因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受让人有权向让与人追偿。”据此,若存在瑕疵债权,则需在协议中明确责任归属。

综上所述,在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时,各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循《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风险承担方式。

总结:

综上所述,在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时,各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循《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风险承担方式。

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