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缴费义务与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公民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同时,他们有权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居民在按规定缴纳保费后,有权在退休后获得养老金。
2. 缴费标准与比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由国务院确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缴费人应按照个人经济能力选择档次缴费,政府对低收入者提供一定的补贴。
3. 缴费年限:《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指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未满此年限的,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
4. 受益条件:根据《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年满60周岁、已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5. 权益保障:《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若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此外,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的居民,也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总结::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老年生活而设立的重要制度,通过法定的缴费义务和受益权利,确保了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标准、年限及受益条件均有明确法律规定,同时,权益在参保人死亡或特殊情况下也得到妥善处理,体现了社会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