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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谁通知?

用户:178****8770 青山区 2024-05-03 16:45 债权债务 浏览量:3169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问题焦点:在债权转让中,由哪一方负责通知债务人?

分析如下:

1. 法律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通常落在原债权人身上。

2. 通知时间: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以便债务人知晓新的债权人并履行还款义务。

3. 通知方式:通知方式并无明确规定,但应确保债务人能有效收到通知,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其他可证明的方式。

4. 通知内容:通知需明确表明债权已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并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债务人确认。

5. 法律后果:若原债权人未尽到通知义务,则债务人仍有权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且此履行视为有效,新债权人不得主张权利。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时,原债权人负有法定的通知义务,及时有效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债务人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

总结: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时,原债权人负有法定的通知义务,及时有效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债务人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

债权转让 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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