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夫妻离婚保险指定受益人?

用户:146****8134 沧源佤族自治县 2024-04-26 03:11 保险理赔 浏览量:2709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夫妻离婚保险指定受益人:

1. 夫妻离婚保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因此,夫妻离婚保险的受益人应当由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指定。

2.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夫妻离婚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指定为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夫妻离婚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指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

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夫妻离婚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指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具体取决于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的个人意愿。

5.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夫妻离婚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指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具体取决于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的个人意愿。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保险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在法律上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可以指定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离婚保险的受益人。

总结: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保险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在法律上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可以指定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离婚保险的受益人。

夫妻离婚保险指定受益人?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慧敏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绿色产品认证、银行保函、私人律师
    服务地区:汕头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