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涉及担保人的问题,主要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1:担保责任的转移根据《民法典》第701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除外。
2: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同时,债权人也应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担保人,以免其因不知情而受损。
3:担保范围担保人在原合同中的担保范围,除非另有约定,应在债权转让后继续适用。这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担保方式的延续如果原担保是物保或保证,债权转让后,担保方式通常不会改变,但需确保新的债权人在担保权益范围内享有相应权益。
5:担保人的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697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担保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意味着担保人有权援引原债务人对原始债权人的任何合法抗辩理由。
总结::债权转让时,担保人的责任一般会随之转移给新债权人,除非事先有特别约定。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并且担保的范围和方式通常保持不变。担保人可行使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充分沟通并可能需要订立补充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