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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说明?

用户:182****8259 姚安县 2024-05-03 02:15 债权债务 浏览量:5110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关注焦点:债权转让的定义、程序、效力、限制和风险。

1. 定义: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让与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 程序: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 效力:债权转让后,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等。同时,债务人应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 限制:并非所有债权都能转让,如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扶养费请求权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债权不能转让。此外,若债权设有质权或抵押权,需征得质权人或抵押权人的同意。

5. 风险:债权转让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债务人否认收到转让通知,导致转让无效;受让人未尽审慎调查,接收存在瑕疵的债权;转让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及潜在纠纷。

总结:

: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处分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但需遵守法定条件并妥善执行转让程序,同时注意相关风险,确保权益顺利转移。

债权转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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