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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收货人?

用户:142****3063 汶上县 2024-04-26 03:12 保险理赔 浏览量:1861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定义与区分:

保险受益人(Beneficiary)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人员。收货人(Recipient)通常指商业交易中的货物接收方,如货运合同中的接收人。两者在法律关系上不同,前者涉及人身保险权益,后者涉及财产转移。

2. 法律依据:

- 《保险法》第42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领取。

- 同法第43条: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丧失受益权。

3. 权利行使:

受益人享有专属性权利,有权独立申请保险金支付,无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同意。收货人则基于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对货物享有所有权。

4. 变更与撤销:

保险受益人变更需经投保人同意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收货人如需更改,则需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一致。

5. 保密性:

受益人信息通常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而收货人在商业活动中可能需要公开。

总结:

:保险受益人与收货人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角色,分别对应人身保险和财产转移的权益。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具有专属性和保密性;收货人则是货物所有权的体现,权利变动通常基于合同约定。两者的权利行使、变更规则及法律依据各有明确法律规定。

保险受益人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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