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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受益应该写谁呢?

用户:170****8909 光泽县 2024-04-26 04:01 保险理赔 浏览量:1282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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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保险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大病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取得。

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

一、受益人身份

1.1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取得。”

1.2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时,受让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受让人主张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受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受益人权益

2.1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取得。”

2.2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时,受让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受让人主张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受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保险金性质

3.1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取得。”

3.2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二)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或者将不能履行债务;(三)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证明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合同:(五)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六)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七)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或者将不能履行债务;(八)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四、保险金归属

4.1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取得。”

4.2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时,受让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受让人主张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受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法律规定

5.1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取得。”

5.2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时,受让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受让人主张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受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大病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取得。同时,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益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者要求返还财产。

总结:

综上所述,大病保险的受益人应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取得。同时,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益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者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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