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条款:受益人的变更需遵循保险合同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这意味着,变更受益人需符合合同约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
2. 被保险人权利:被保险人有权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随时变更受益人。《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撤销对受益人的指定,撤销权自通知保险人时消灭。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变更。”
3. 法定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无效,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此时,保险金将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4. 变更程序:受益人变更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其确认。《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 保险金支付:变更后的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的条件给付保险金的,不得损害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受益人变更需遵守保险合同与《保险法》相关规定,需得到被保险人同意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确保变更合法有效。在未指定或指定无效情况下,保险金将按法定程序处理。变更后,新的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