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种情况:遗嘱指定
1.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规定:“立遗嘱可以由遗嘱人亲自实施,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实施。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或者扶养人,没有能力或者放弃接受遗赠的,应当依法履行遗赠义务。”这意味着遗嘱指定是指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程序确定遗产受托人。
2. 除此之外,如果遗嘱人在生前未明确指定遗嘱受托人,那么其去世后该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给其近亲属。
二、第二种情况:遗嘱不生效
1.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和要求。如果遗嘱是虚假的、无效的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那么其效力将会受到质疑。比如,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如果遗嘱是在受到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这个遗嘱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2. 同时,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那么这也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法执行。
三、第三种情况:遗嘱变更
1.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在被修改之前具有约束力,除非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否则不得进行更改。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遗嘱是由近亲属以外的人制定的,那么这个遗嘱就具有了一定的效力。
2. 如果遗嘱被修改或部分修改,并且经过了公证等手续,那么这个修改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四、第四种情况:口头遗嘱
1. 在我国,口头遗嘱通常只适用于紧急情况下,比如火灾发生的时候,一个人可能因为时间紧迫而不能书写遗嘱,这时他可以通过口头方式指定遗产受托人。
2. 但是,由于口头遗嘱不具备书面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其他旁证人在场,那么口头遗嘱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五、第五种情况:法定继承人之间相互协商
1.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遗产涉及多个继承人,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如果他们协商不成,那么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判决。
2. 其次,如果继承人之间有争议,他们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些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会根据公平原则来判决如何分割遗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遗嘱指定,那么其效力会得到保障。但是如果遗嘱不生效,那么它将被视为无效。此外,遗嘱的变更和取消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最后,如果遗嘱涉及多个继承人,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他们协商不成,那么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判决。
总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遗嘱指定,那么其效力会得到保障。但是如果遗嘱不生效,那么它将被视为无效。此外,遗嘱的变更和取消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最后,如果遗嘱涉及多个继承人,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如果他们协商不成,那么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