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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同父异母?

用户:143****5340 浮山县 2024-04-26 04:04 保险理赔 浏览量:1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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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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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先于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生效满二年的,其权利不行使。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主张保险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五个方面对保险受益人同父异母的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先于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生效满二年的,其权利不行使。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主张保险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

(三)未共同生活的;

(四)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未共同生活的;

(五)连续两年以上的分居;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第一千零二十八条的规定。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条规定:配偶一方因故不能与另一方同居,或者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以来未共同生活的,其不能作为另一方的法定代理人,但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

5.《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案例分析:

1. 甲乙两人在某年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后甲乙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甲乙双方决定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达成协议:“双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再共同生活,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探望权,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离婚后,甲乙双方未共同生活,甲乙双方按照离婚协议内容,各自享有探望权。

2. 丙丁两人在某年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后丙丁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丙丁双方决定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达成协议:“双方自离婚登记之日起,丙丁双方不得再共同生活,丙丁双方各自享有探望权,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离婚后,丙丁双方未共同生活,丙丁双方按照离婚协议内容,各自享有探望权。

三、法律结论:

1. 在父母与子女间,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第一千零二十八条的规定,因此,父母与子女间不得协议排除或者限制探望权。

2. 在配偶间,一方不能作为另一方的法定代理人,但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 夫妻离婚后,如未共同生活,双方可按照离婚协议内容,各自享有探望权。

4. 夫妻离婚后,如父母与子女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仍享有抚养权。

总结:

4. 夫妻离婚后,如父母与子女间已形成抚养关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仍享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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