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身份识别
1. 16岁及以下未成年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83条的规定,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有权选择接受或者拒绝接受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因此,作为保险受益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应该是该未成年人的身份证号码。
2. 老年人:对于老年人,其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仍需要进行相应的财产分配。而这些分配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其中包括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证明等。因此,银行卡号也是其个人信息的一部分。
二、商业保险权益
1. 依法享受保险赔偿的权利: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47条的规定,被保险人享有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权利。因此,作为保险受益人的人身保险权益应该为其提供的保险公司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
三、财产权利
2. 财产保值增值权: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46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获得保险赔偿金,并且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对保险赔偿金进行管理。因此,被保险人应当选择与保险赔偿金相关的账户,如定期存款账户。
四、税收优惠权利
3. 税收优惠权: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被保险人的指定账户。因此,作为保险受益人的个人税务优惠权也应该在其指定的账户中体现出来。
五、法律责任
4. 欠款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补交保险费,并可能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被保险人应当将欠款的记录保存好,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以上五个方面的内容都是保险受益人应有的权利,只有将其正确地放在个人的身份识别信息和银行账户中,才能更好地行使这些权利。同时,被保险人还应积极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避免因未能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而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