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顺位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有遗嘱的,依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因此,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优先保障的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和父母。
二、其次顺位继承权
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虽然《婚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兄弟姐妹是否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但在实际生活中,兄弟姐妹通常被视为夫妻关系中的继子或继女。
三、再无继承权
再无继承权是指如果一个人没有活着的时候就能得到所有财产,那么在去世后就没有了继承的权利。这主要是因为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遗产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分配,而死亡是必然发生的事件。
四、法定继承权与民事权益冲突时如何处理?
当继承人在享有法定继承权的同时,又存在民事权益冲突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例如,如果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少于死者生前对其债务的清偿额,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承担相应的债务。
五、无偿遗赠是否会影响低保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自然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自愿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可以申请设立专项基金。这意味着即使是无偿遗赠,也可能影响到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资金分配。
综上所述,尽管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问题,但是只要遵循上述的原则,就可以有效避免以上的问题,并保护好自身和社会的利益。同时,公民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总结:综上所述,尽管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问题,但是只要遵循上述的原则,就可以有效避免以上的问题,并保护好自身和社会的利益。同时,公民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共同建设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