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外嫁女在土地拆迁时是否享有补偿权益。
1. 土地权利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意味着即使外嫁女已婚,她仍有权保留原籍的土地权益。
2. 拆迁补偿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无论户籍如何,只要是合法产权人,均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3. 村民待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凡具有本村常住户口的村民,不分性别,都享有平等的村民待遇。因此,外嫁女在土地征用时应得到公平对待。
4. 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物权法》第63条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出嫁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参与土地征收后的集体收益分配。
5. 法律救济:如果外嫁女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合法权益并要求赔偿。
总结::外嫁女在土地拆迁中是有权获得补偿的,这包括土地本身的价值补偿和可能的房屋、搬迁及生活补助等。她们应享有与男性村民同等的待遇,如遇不公平对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