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成都市农村土地房屋拆迁过程中,补偿标准、程序、权益保障、安置方式以及补偿款分配等问题。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7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 拆迁程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 权益保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拆迁补偿事宜应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并确保其参与决策。
4. 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给予合理安置。安置方式可以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也可以是提供住房或者货币补偿。
5. 补偿款分配:《物权法》第117条规定,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补偿款应按照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实际归属进行公平分配。
总结::在成都农村土地房屋拆迁中,关键在于遵守法定程序,保证补偿的公平性,尊重并保护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确保补偿款的合理分配。如有纠纷,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