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但应将此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是为了保障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保险公司能了解保险权益的归属。
2. 确认接受义务:受益人在接到保险金给付通知后,应确认接受,否则保险公司可能停止支付。《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受益人对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3. 提供证明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受益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医疗报告、事故证明等,以便保险公司核实并进行理赔。《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要求受益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4. 遵守合同义务:受益人需遵守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得从事可能导致保险风险增加的行为。《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受益人应遵守合同约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5. 追偿权义务:若保险事故由第三方造成,受益人在获得保险赔偿后,应协助保险公司向第三方追偿。《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代位求偿权归于保险人。
总结::作为人身保险受益人,必须履行通知、确认接受、提供证明、遵守合同及协助追偿等义务,这些规定旨在维护保险合同的公平性,确保保险金的合理使用,并保护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