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权利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8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名誉权,禁止他人非法损害其名誉。"
二、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删除、修改、出售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三、肖像权
根据《民法典》第197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侵害。"
四、姓名权
根据《民法典》第198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拒绝他人干涉。
五、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监护权
根据《民法典》第199条的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和监护权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保险业受益所有人需要尊重和保护上述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避免非法损害他人名誉和肖像权的行为。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业受益所有人需要尊重和保护上述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避免非法损害他人名誉和肖像权的行为。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