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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需要本人去吗?

用户:168****8819 垫江县 2025-01-14 21:51 取保候审 浏览量:2144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您所咨询的问题是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程序中是否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到场,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涉及五个关键点: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该条款说明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而解除取保候审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第二,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决定变更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和被取保候审人,并告知其有权提出异议。决定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该条款明确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包括通知执行机关和被取保候审人等步骤,但未明确是否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到场。

第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6条的规定,“对已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一)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三)案件已经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该条款说明了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但未提及当事人是否必须到场。

第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的规定,“对于符合本规定第19条规定的解除取保候审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执行机关和被取保候审人。被取保候审人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报告执行机关。”该条款强调了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义务,但未明确当事人是否必须到场。

第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该条款说明了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后果,但并未直接涉及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

综上所述,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中并未明确规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但在实践中,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一般会被要求到场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因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是否需要亲自到场,通常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办案机关的要求。如果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场,应提前与办案机关沟通,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总之,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办案机关的要求,合理安排当事人的参与方式,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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