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是否仍会继续进行案件调查。答案是肯定的,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终止或者暂停调查,而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仍然会依法进行。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来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可见,取保候审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不是终结案件调查。
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间,应当严格监督其遵守法律规定,并且继续进行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活动。” 这表明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仍有责任继续对案件展开相关调查。
再次,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需要继续收集证据、核实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侦查终结时,应当制作侦查终结报告书,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以及证据等”,即便嫌疑人已取保候审,该侦查流程也不会停止。
第四,对于起诉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因此,即使嫌疑人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只要案件符合条件,检察院依然可以提起公诉。
最后,进入审判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这意味着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样要接受法院的审理并等待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从五个方面分析可知,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取保候审之后,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并不会因此而停止。取保候审只是确保其在未判决前不妨碍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的一种手段,而案件最终的定性和处理结果还需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事实证据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