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关于“抢却罪”是否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可能性,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条件。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抢却罪”并非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标准罪名,可能存在表述上的误用或混淆,假设用户意指“抢劫罪”,接下来将基于此进行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综上所述,尽管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但在特定条件下,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仍有机会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然而,最终决定权在于司法机关,需结合具体案情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