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在已经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下,被取保人是否仍可能面临通缉。以下将以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从五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引用相关中国法律依据,力求全面、准确地解答用户的疑问。
一、取保候审的法律性质与适用条件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嫌疑人、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与监管机制
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在取保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保证随传随到等。同时,公安机关会对其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也不会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通缉的法律性质与适用条件
通缉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针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发布命令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予以追捕的一种侦查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四、取保候审与通缉的逻辑关系及可能性
理论上,取保候审与通缉是两种并行且相互排斥的强制措施。一旦被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不在羁押状态下接受刑事诉讼程序,而通缉则是针对应当逮捕却在逃的嫌疑人、被告人。因此,正常情况下,已经办理取保候审的人员不会被通缉。
然而,实践中存在以下几种可能导致取保候审人员被通缉的情况:
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如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多次传唤不到案,严重干扰证人作证,甚至继续犯罪等。当被取保人行为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且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的重大嫌疑时,公安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将其列为在逃人员并发布通缉令。
取保候审决定被依法撤销:如新证据显示被取保人具有重大社会危险性,或原取保候审决定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形,司法机关可依法撤销取保候审决定,转为逮捕或通缉。
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涉嫌新的犯罪,且符合通缉条件,公安机关可对其新犯罪行为发布通缉令。
五、结论
综上所述,正常情况下,办理取保候审的人员不会被通缉。然而,若被取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重违反规定、取保候审决定被依法撤销,或者在取保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且符合通缉条件,存在被通缉的可能性。因此,被取保人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避免因自身行为不当引发通缉风险。
总结:被取保候审者在遵守相关规定且无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通常不会被通缉;但若严重违反取保规定、取保决定被撤销或涉及新犯罪,仍有可能面临通缉。因此,被取保人务必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取保候审期间行为合法,以避免触发通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