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当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犯罪但尚未正式定罪时,若满足特定条件,可能会被允许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限制其自由但避免实际羁押。然而,对于“犯罪未遂”情形下的取保候审是否最终会受到判决及具体判决情况,需要从多个法律维度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被限制人身自由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其能够继续参与诉讼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对于犯罪未遂者,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犯罪未遂案件中,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社会危害程度、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因素。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且案件性质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表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更为合适,那么法院或检察机关可能会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在最终判决阶段,法院将全面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退赃退赔情况、赔偿损失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未遂、犯罪情节是否轻微、是否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等,从而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则分别对犯罪未遂的定义和处理原则进行了规定。在判决时,法院需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判决应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相匹配,体现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对于犯罪未遂案件中的取保候审,其是否会被判处刑罚以及具体的判决结果,均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来综合判断。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前提下,即便被认定为犯罪未遂,也有可能通过适当的判决实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目的。最终判决需充分考虑法律规定的各项原则和条款,确保司法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