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如果被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在外务工?
一、概述: 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是否可以继续在外务工。
二、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期间,不能进行正当的工作和生活。”
《刑事诉讼法》第79条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除非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不得离开住所地。
根据上述第83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进行正当的工作和生活。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4条规定:“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如适当的生活费等。”这表明,在一定程度上,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从事一些适当的、非全日制的工作。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是否需要在取得务工许可后才能外出务工,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4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
在务工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应当将务工信息及时告知执行机关。
三、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刑事诉讼法》第79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4条
四、结论:
综上所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以在外务工取决于其具体的活动范围和时间安排,以及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务工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应当将务工信息及时告知执行机关。如果有任何疑问或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