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问题。用户想知道,在取保候审结束后,所缴纳的保证金是否能够退还,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我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也不至于因为羁押而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工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报告等。作为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现在,我将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问题:
一、保证金退还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了相关规定,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义务,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案件审理结束时,所缴纳的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
二、保证金退还的程序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保证金数额过高,提出减少保证金数额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领取保证金。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退还保证金时,应当要求领取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将《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和有关凭证复印件存卷备查。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已经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那么保证金的退还可能需要等到案件审理结束,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退还。
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故意毁灭、伪造证据等,保证金可能会被部分或者全部没收。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且需要执行的,保证金也可能不予退还,而是用于折抵罚金或者赔偿被害人损失等。
四、保证金退还的时间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其保证金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退还本人。
但是,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已经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那么保证金的退还可能需要等到案件审理结束,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退还。
五、保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九十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第九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保证金数额过高,提出减少保证金数额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领取保证金。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退还保证金时,应当要求领取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将《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和有关凭证复印件存卷备查。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否退还,取决于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遵守了相关规定。如果遵守了规定,保证金应当予以退还;如果违反了规定,保证金可能会被部分或者全部没收。保证金的退还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最后,我建议用户在遇到具体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更具体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