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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保险 身故受益人?

用户:156****4254 锡山区 2024-04-26 01:11 保险理赔 浏览量:4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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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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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合同约定: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应明确列明身故受益人的指定。如《保险合同示范条款》规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给付。”

2. 受益权确立:《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指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3. 变更与撤销:《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受益人在知道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一定期限内有权变更受益人,但需征得投保人同意。若无此约定,原指定的受益人依然有效。

4. 法定继承: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或无法行使受益权,保险金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5. 保密义务:保险公司对受益人的信息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定原因,不得泄露。《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中涉及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总结:

:身故受益人在重疾保险中具有重要地位,其权益受《保险法》和相关合同条款严格保护。投保人应明确指定并及时通知受益人,以确保保险金顺利支付。若发生法定继承情况,保险公司有义务遵循法律规定处理。同时,保险公司对受益人信息的保密也是合同履行的重要环节。

重疾保险 身故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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