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和《车贷法》的相关规定,车贷的保险受益人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 贷款人:根据《车贷法》第29条规定,贷款人应将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保险费等一并划入贷款本金,归借款人所有。因此,贷款人是车贷保险的受益人之一。
2. 借款人:根据《车贷法》第29条规定,借款人应购买车贷保险,并将保险费划入贷款本金。因此,借款人也是车贷保险的受益人之一。
3. 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第53条规定,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因此,保险人是车贷保险的受益人之一。
4. 挂靠人:根据《民法典》第757条规定,挂靠人应承担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的民事责任。因此,挂靠人也是车贷保险的受益人之一。
5. 抵押权人:根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权人应按照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因此,抵押权人也是车贷保险的受益人之一。
综上所述,车贷的保险受益人包括贷款人、借款人、保险人、挂靠人和抵押权人。根据《保险法》和《车贷法》的相关规定,车贷保险的受益人应具备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总结:综上所述,车贷的保险受益人包括贷款人、借款人、保险人、挂靠人和抵押权人。根据《保险法》和《车贷法》的相关规定,车贷保险的受益人应具备相应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