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义务: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这意味着受益人有义务配合救治,否则可能违反合同条款。
2. 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受益人故意不救治可能加重伤害,可能面临侵权责任。
3. 救济原则:《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表明法律鼓励积极救治,受益人的消极行为可能与这一原则相违背。
4. 刑事责任:若受益人故意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加重病情,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 诚信原则:《保险法》第五条强调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受益人故意不救治可能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影响其权益。
总结::保险受益人故意不进行救治不仅可能违反保险合同的约定,还可能引发侵权、违反救济原则、触犯刑事责任以及违背诚信原则。在这些法律依据下,受益人应积极协助救治,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