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原文
1. 《民法典》第182条规定:遗产的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2. 《民法典》第191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应当由双方共同负担。
3. 《民法典》第196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婚前财产或婚后接受赠与的财产,有各自的占有和使用权。
4. 《民法典》第197条规定:夫妻间对共有财产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消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死亡而终止。
5. 《民法典》第198条规定:夫妻双方均有权对自己的工资收入进行支配和管理。
保险中受益人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依据:
1. 遗产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兼顾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夫妻之间的财产分配应遵守平等原则,即根据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配。
3. 夫妻之间对共有财产的享有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包括但不限于支配和管理等。
4.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改变,但通常会延续到父母去世后。
5. 工资收入的支配和管理权归夫妻双方所有。
总结:5. 工资收入的支配和管理权归夫妻双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