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行汽车分期保险的受益人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 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被保险人存在人身、财产关系;
(二)愿意接受保险金作为其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依法具有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
因此,在工行汽车分期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应当具备上述条件。
2. 保险金的权利人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保险合同中的权利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被保险人存在人身、财产关系;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依法具有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
因此,在工行汽车分期保险合同中,权利人应当具备上述条件。
3. 保险金的使用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保险公司的业务规范办理。
因此,在工行汽车分期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
4. 保险金的赔偿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金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者合同成立时被保险人及其被保险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受益人的请求使用。
因此,在工行汽车分期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赔偿方式。
5. 保险合同的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合同解除后,受损失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财产。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支付条款的效力。
因此,在工行汽车分期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应当了解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并在合同解除后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工行汽车分期保险的受益人应当具备与被保险人存在人身、财产关系,愿意接受保险金作为其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依法具有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以及遵守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赔偿方式和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
总结:综上所述,工行汽车分期保险的受益人应当具备与被保险人存在人身、财产关系,愿意接受保险金作为其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依法具有代理人资格和代理权,以及遵守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赔偿方式和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